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办公地址:姚安县府前街91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监普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