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林昆 | 分管领导:周振兴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扣分细则 | 考核方式 | 责任股室 | 责任人 | 内容说明 |
一、组织推进和工作保障(28分) | 机构保障 | —— | 10 | 印发文件明确和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在线解答、96128专线管理、政务舆情管理、网站信息管理,公开事项、公开信息审核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等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人员职责,每缺少1项扣1分,未印发文件不得分。 | 查阅文件材料。 | 各股室 |
何晓芬 |
设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和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职责。 |
制度建设 | —— | 10 | 每缺少1个制度扣1分 | 查阅文件材料。 | 各股室 | 何晓芬 | 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在线解答、96128专线管理、政务舆情管理、网站信息管理,公开事项、公开信息审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 |
工作部署 | —— | 4 |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扣2分;每年研究部署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 | 查阅文件和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何晓芬 |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解决实际问题。 | |
监督考核 | —— | 4 | 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部门内部考核内容的,扣2分;每年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实时监督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 | 查阅文件和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钱晓东 | 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实时监督,并纳入内部考核内容。 | |
二、政务公开规范性(22分) | 公开标准和规范 | —— | 5 | 未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扣5分;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不切合本部门扣2分;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不具备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扣3分。 | 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和查阅工作实效,综合评定得分。 | 各股室 | 周振兴 | 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并依照执行。 |
主动公开 | 公开指南 | 0.5 | 未制定公开指南、要素不全或未公开不得分。 | 查阅网站、实地查看和查阅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周振兴 | 制定和公开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主体、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公开方式、公开流程等内容。 | |
办事指南 | 0.5 | 未制定办事指南、内容不全或未公开不得分。 | 查阅网站、实地查看和查阅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周振兴 | 公开各类业务事项的办理说明。 | ||
公开目录 | 1 | 未编制公开目录或未公开不得分。 | 查阅网站、实地查看和查阅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何晓芬 | 编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目录。 | ||
主动公开 | 机构职能 | 0.5 | 未公开不得分。 | 查阅网站、实地查看和查阅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何晓芬 | 公开本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 | |
领导分工 | 0.5 | 未公开不得分。 | 查阅网站、实地查看和查阅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何晓芬 | 公开本部门领导分工并适时动态调整。 | ||
印发文件 | 5 | 应公开文件每少公开1件扣0.5分,最高扣5分。 | 查阅网站和查阅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周振兴 |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本部门印发文件。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未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不得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工作记录和网站查阅情况评定。 | 各股室 | 周振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主动公开 | 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 1 | 未进行动态调整的,发现1项不得分。 | 根据网站查阅情况评定。 | 各股室 | 何晓芬 | 根据主管部门确定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权责事项。 | |
查阅场所 | 1.5 | 要在本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本部门政务服务大厅或本部门指定场所建立政务公开查阅场所,未建立不得分;内容不齐全、标识不清楚、管理不规范每项扣0.5分。 | 实地查看和查阅工作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林 昆 | 建立内容齐全、标识清楚、管理规范的政务公开查阅场所。 | ||
向指定查阅场所提供公开文件 | 0.5 | 每半年将本部门印发文件中应公开文件提供县图书馆、县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 根据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档案局提供的工作记录评定。 | 各股室 | 钱晓东 | 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图书馆、县档案局提供印发文件。 |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公开指南 | 0.5 | 未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或要素不全不得分。 | 实地查阅。 | 各股室 | 何晓芬 | 制定和公开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主体、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公开方式、受理流程等内容。 | |
窗口和标识 | 0.5 | 未设立受理地点或无明确标识的不得分。 | 实地查看。 | 各股室 | 何晓芬 |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受理窗口标识。 | ||
规范受理 | 1 | 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台账、受理登记表任何1项不得分,记录不规范的扣0.5分。 | 实地查阅。 | 各股室 | 何晓芬 | 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台账、受理登记表并规范记录。 | ||
政策解读 | —— | 3 |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未进行解读,每件扣1.5分。迟报解读材料每件扣1分。 | 根据县政府办提供的情况对照政策解读工作痕迹材料量化分值。 | 各股室 | 周振兴 | 认真履行政策解读职责。对本部门制定、牵头制定和代政府起草的政策性文件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进行全面解读。 | |
三、公众参与和互动(8分) | 新闻发布 | —— | 2 | 主动发布新闻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印发宣传材料等有效方式每次得0.5分,最高得2分。未开展不得分。 | 查阅工作痕迹材料。 | 各股室 | 钱晓东 | 对于热点问题和事件涉及本部门的,要通过主动发布新闻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印发宣传材料等有效方式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
政务信息在线解答 | —— | 3 | 未落实专人负责解答的扣1.5分;超时办结的每件扣1分。 | 查阅政务信息在线解答责任落实痕迹材料和解答记录;办结情况以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平台统计数为依据。 | 各股室 | 何晓芬 | 落实专人负责对政务信息在线解答件的处理,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解答。 | |
96128专线管理 | —— | 3 | 未落实专人负责接听解答的扣1.5分;转接成功率95%以下每5%扣0.5分,最高扣1.5分。 | 查阅“96128”责任落实痕迹材料和接听电话记录;转接成功率以“96128”平台统计数为依据。 | 各股室 | 何晓芬 | “96128”政务信息查询号码有专人负责接听和解答,咨询电话转接成功率达到95%以上。 | |
四、政务舆情管理(4分) | 政务舆情搜集 | —— | 2 | 未开展政务舆情搜集工作,扣2分;已开展政务舆情搜集工作,但未及时发现重要舆情给处置工作造成被动的,根据后果影响,每次扣0.5至1.5分,最高扣2分。 | 查阅工作痕迹材料、结合有关部门提供材料评分。 | 各股室 | 周振兴 | 开展多渠道的政务舆情搜集工作,及时发现重要舆情。 |
政务舆情处置 | —— | 2 | 未及时处置或未有效处置一般舆情,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未及时处置或未有效处置重要舆情,造成严重后果,发生1次该项不得分。 | 查阅工作痕迹材料、结合有关部门提供材料评分。 | 各股室 | 钱晓东 | 及时有效处置涉及本部门舆情。 | |
五、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7分) | 试点工作联络员职责履行 | —— | 1 | 试点工作联络员未履行好职责,影响本部门工作开展的,扣0.5至1分。 | 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和抽查联络员工作痕迹材料评分。 | 各股室 | 何晓芬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
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试点工作任务 | —— | 3 | 未按时完成1次扣1分,最高扣3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何晓芬 | 按时间要求完成《姚安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阶段性工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 | |
按质量完成各阶段试点工作任务 | —— | 3 | 未按质量要求完成1次扣1分,最高扣3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周振兴 | 按质量要求完成《姚安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阶段性工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 | |
六、日常工作情况(16分) | 工作材料报送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 | 1 | 未按时报送扣1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材料报送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钱晓东 | 每年3月31日前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材料报送 | 4 | 超时报送1次扣1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材料报送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何晓芬 | 按时报送各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材料。 | ||
其他工作材料报送 | 1 | 未按时间或内容要求报送的,每次扣0.5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材料报送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何晓芬 | 按要求及时报送其他工作材料。 | ||
参加会议和培训 | —— | 2 | 未参加1次扣0.5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参会参训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周振兴 | 按要求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 | |
网站信息 | 动态信息发布 | 2 | 每少1条信息扣0.5分,最高扣2分,信息数以通过审核为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统计情况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钱晓东 | 按照《365asia管理办法》确定的网站信息任务数发布或报送网站信息情况。 | |
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 | 2 | 未发布或未报送不得分,发布或报送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网站信息每1条得1分,最高计2分,信息数以通过审核为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统计情况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何晓芬 | 及时发布或报送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网站信息。 | ||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经验思路等信息的发布 | 2 | 工作动态类信息每1条得0.5分,总结性理论性文章每1篇得1分,最高计2分,信息数以通过审核为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统计情况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何晓芬 | 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模式,撰写工作动态信息和总结性理论性文章,通过365asia发布。 | ||
责任栏目信息维护 | 2 | 动态类信息按规定时限2周内未更新1次扣1分,其他信息3个月内不更新1次扣0.5分。本项不涉及部门不得分,最高各2分。 | 根据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统计情况记录评分。 | 各股室 | 周振兴 | 按照《365asia管理办法》确定的网站责任栏目按要求发布信息。 | ||
七、其他加分扣分项(15分) | 加分项 |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重点部门加分 | 3 | —— | —— | 各股室 | 钱晓东 | 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司法局为全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重点部门,在试点工作中投入大量的精力,给予加分鼓励。 |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贡献加分 | 3 | —— | 根据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确定。 | 各股室 | 何晓芬 | 在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成绩突出,试点经验和做法对全县具有标杆或指导意义的,给予加分鼓励。 | ||
政策解读工作有效避免严重后果加分 | 3 | —— | 根据有关文件、材料确定。 | 各股室 | 何晓芬 | 有效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的,给予加分鼓励。 | ||
政务舆情处置工作有效避免严重后果加分 | 3 | —— | 根据有关文件、材料确定。 | 各股室 | 周振兴 | 有效开展政务舆情处置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的,给予加分鼓励。 | ||
网站信息被上级政府网站或媒体采用加分 | 3 | 被州政府网站或州级媒体采用的,每条加1分;被省政府网站或省级媒体采用的,每条加2分;被国务院网站或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每条加3分。不得重叠加分,最高加分3分。 | 根据被考核单位提供有关材料评定。 | 各股室 | 钱晓东 | 动态类、重点领域工作类、重点工作类网站信息被上级政府网站或媒体采用的,给予加分鼓励。 | ||
七、其他加分扣分项(-15分) | 扣分项 |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不力扣分 | -3 | 发生1次即扣3分。 | 根据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确定。 | 各股室 | 何晓芬 | 在组织实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因工作不力给全县的试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阻碍工作推进的,予以扣分。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致使上一年度州考核本县严重影响得分扣分 | -3 | —— | 以上一年度州考核县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考核材料为依据评定。 | 各股室 | 何晓芬 | 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上一年度州对本县工作考核扣分超过5分(州考核县百分制),予以扣分。 | ||
网站信息工作不力导致上级通报扣分 | -3 | 被州级通报的,每次扣1分;被省级通报的,每次扣2分;被国务院通报的,每次扣3分。最高扣3分。 | 以上级通报文件为依据评定。 | 各股室 | 周振兴 | 在网站信息维护工作中,因未按规定时限更新信息或对网站信息审核不严、录入工作不认真被上级通报的,予以扣分。 | ||
政务舆情处置工作不力引发严重后果扣分 | -3 | 发生1次即扣3分。 | 根据有关文件、材料确定。 | 综合股 | 钱晓东 | 未有效开展政务舆情处置工作,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的,予以扣分。 | ||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回复工作不力导致不良后果扣分 | -3 | 发生1次即扣3分。 | 根据有关文件、材料确定。 | 综合股 信息股 | 何晓芬 | 在办理县政府办转办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留言因拖延、答复错误等情形引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的,予以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