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局民警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执法培训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加强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公安执法工作需要为导向,以提升民警执法实战技能为目标,大力推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从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入手,创新教学方法,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不断增强民警法治意识,促进全体民警执法能力显著提升,实战应用能力不断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执法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执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黎明
副组长:胡兴成、冷光明
成 员:各执法办案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大队长冷光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其他民警为成员,具体负责法制教育培训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对全局执法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局在编在职民警,重点是一线执法办案部门民警、专兼职法制员,同时加强对新招录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培训。
四、培训主要内容
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点围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恐怖主义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新出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作为学习培训的重点,结合常见案件的侦办、办案区使用管理、网上办案技能和县局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
五、培训方式
(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局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法律学习,切实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法制部门要收集整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确定重点学法内容,供领导干部学习使用。
(二)强化全警执法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局法制大队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民警全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开展1次警务辅助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县局各部门要加强对民警的日常学习和培训工作,结合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和时间,每季度组织本部门民警进行法律知识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执法民警立足自身实际进行自学,执法培训情况记入执法业绩档案。重点加强对新入警及警务辅助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
(三)强化实战技能培训。推行法律培训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全面推行实战案例教学。采取以案说法、典型案例点评、旁听庭审、送法下基层等形式,评析案件中存在的执法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对每个执法环节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培训,推动执法培训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每季度由法制大队分片包干的民警到所联系的办案单位进行个案讲评及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局领导点评案件;法制大队年内至少开展2次案例指导工作。
(四)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的有关要求,深化落实考试结果运用,更好地发挥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作用。依托“全国公安机关法律业务知识网上考试系统”组织民警开展网上学法、网上训练、网上测试,做好对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引导民警自觉学法、严格执法、真正懂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分阶段、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科学合理地安排民警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素养。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执法培训工作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各执法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时间,要立足本职岗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做到在实战中训练,在实干中提高。各办案民警要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做好学习笔记,做到学以致用。 法制部门每季度检查督促各执法办案部门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保障执法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民警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参加集中培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每次执法培训结束后,各部门内勤民警应及时将培训情况录入警综平台执法业绩档案,执法培训录入情况将纳入县局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