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 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州第九次党代 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姚安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印发〈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姚安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三大规划”,推动法治姚安建设 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为“十三五”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 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执政
1、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 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意见,加大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力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2、健全完善党委工作制度,落实内部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作出重大决策提供有力法律服务保障,提升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 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法律学习,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5、贯彻落实《姚安县法治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推进全局治人才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7、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8、落实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
二、推进依法行政
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力度, 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推进集中审批、并联审 批、网上审批、限时审批。
10、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权限或违反程序决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1、认真落实《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姚安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为公安机关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以及舆论宣传和社会评估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12、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统一登记、有效期及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14、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力度。
15、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6、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公安机关的警务公开、执法公开和司法公开,及时公开、更新、维护公开内容,努力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警务机制。
17、建立规范、便捷的矛盾排查、信息报告和调处责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18、强化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结果运用。建立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制度,民警入警一年后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才能从事执法活动,担任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的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执法资格。
三、深化公正司法
19、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梳理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扎实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措施的推进落实。
20、切实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效能。不断健全完善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工作要求,着力强化事前防控、源头防控和事中监督;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全面掌握执法状况,有效解决执法问题;加大案件评查,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效发挥对预防冤假错案和重大执法过错的倒逼作用;推进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执法办案场所大检查,提高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管理水平。
21、继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警综平台实行案件信息网上录入、法律文书网上生成、审核审批网上流转、电子卷宗自动生成的流程化运作,组织开展网上执法巡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2、全面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提高 执法司法能力,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
2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 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 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 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确保执法司法权不受非法干预。
24、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推进衔接工作信息平台建设。
25、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认真开展治理涉法涉诉越级访专项活动,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解决好进京非正常访突出问题。
四、强化法治宣传
26、深化“法律六进”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
27、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宣传报道公安法治工作。
28、在全体党员民警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
29、加大《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 文件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逐级走访,依法、理性、 平和、文明表达利益诉求。
五、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化
30、认真贯彻落实《姚安县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31、以深化“平安”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系列性侵财犯罪活动,有效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为重点,向高发案宣战,向多发案亮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破获一批刑事案件,打掉一批危害社会的犯罪团伙,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抓获一批在逃人员,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和行业场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32、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治理进京越级访专项活动,努力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 态,促进信访秩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