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姚卫传罚〔2017〕001号 |
姚卫公罚〔2017〕004号 |
姚卫公罚〔2017〕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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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左门乡哔叭村卫生室 |
姚安县福华客栈 |
姚安县水云轩沐足会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朱国昌 |
李晓丽 |
钱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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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注射室操作台面细菌总数不合格《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案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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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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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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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姚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姚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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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9月27日 |
2017年9月28日 |
2017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