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姚政办通﹝2017﹞54号)文件有规定和程序,经企业申请、实地核查、初审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会审,现对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拟扶持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3个工作日)。
对拟扶持企业有关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和承办部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监督联系电话:
县经信局:0878-5712706
县财政局:0878-5712313
县监察局:0878-5711333
附:姚安县2017年“两个10万元” 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拟扶持企业公示名单
姚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县民营办)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