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招商局机关自身建设,打造一支高效务实、团结奉献、开拓创新、勤政廉洁的招商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保障招商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请示报告报备制度
招商局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副局长向局长负责,股长(主任)向分管副局长负责,同时向局长负责。在具体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股长(主任)需向局长请示汇报工作,应先向分管副局长请示汇报,由分管副局长协调解决,若分管副局长解决有困难的,由分管副局长提出处理意见后,再向局长汇报,由局长协调解决或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解决。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应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大胆而又慎密的进行处理,对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向局长汇报,取得同意后方能以招商局名义作出决定或决议,紧急情况下不能向局长汇报的,事后应及时汇报,并说明当时的情况。
(三)股长(主任)应积极主动向分管副局长汇报工作,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事先要向分管副局长及局长报告;对职权内的一般问题,本着负责、担当的原则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
(四)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出差必须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报备并经批准。
(五)领导班子成员、股所长和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以下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一是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二是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行为;三是正常履行公务过程中被误解,可能引起群众较大意见及其它本人认为有必要向领导汇报说明的。
(六)长时间因公外出、学习、挂职、顶岗、挂村等,要定期回单位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原则上每月最少一次,半年和年终时需按时交思想工作总结。
二、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每周一上午8:30集体学习,其余时间各股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本股室人员集中学习和讨论。遇特殊情况调整时间的另行通知。
(二)学习组织:集体学习由办公室组织。政治理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学习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业务学习由股室负责安排。
(三)学习内容:政治理论学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业务学习。
(四)学习方法: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材料与业务研讨相结合。重视集体学习的计划性。政治理论学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业务学习要有学习计划。重视个人自学,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收集整理的良好习惯。重视学习与实践的结合,不定期地交流学习心得,组织对重大问题的专题研讨,就一些重大问题展开讨论,以取得共识,共同提高。
三、会议制度
县招商局会议主要有党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局领导班子会、局长办公会、股室工作会议、干部职工会。经确定的参会人员应按时参会,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笔记,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迟到、缺席。要按照力求精简、注重时效的原则,尽量做到少开会、开短会,提高会议质量。
(一) 党组会
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内容及主要任务是:一是学习和传达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委和政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研究制定党组的重要文件,审议以党组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三是研究决定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四是研究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五是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六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七是制订修改局工作规则各项制度;八是讨论需要由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要求:一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向党组书记请假。二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等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不能到会的,如有必要,应征求其对决定事项的意见。三是会议的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建议,由党组书记确定。确定的议题、有关文件材料应提前通知并送达党组成员。四是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议题收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五是党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党组形成意见、作出决定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报告。党组形成意见、作出决定后,持少数意见的同志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组的意见、决定赞成意见占少数时,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做出决定。六是会议的内容,除党组决定可在党内或党外传达或公开外,与会人员(包括列席人员)均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如有泄露,应当认真查清,坚决查处。
(二) 支委会
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部委员参加,列席人员由支部书记确定。会议内容及主要任务是:一是学习和传达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委和政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设计和实施党的组织生活;三是研究决定党建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讨论发展新党员问题;四是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五是讨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六是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七是研究、讨论与推荐支部和党员参加相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以及向上级党委提出违纪党员的处理建议;八是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会议要求:一是支委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提出,报支部书记确定;二是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将应在会议上研究的事项提前通知参加人员。三是会议上研究的书面材料,交支部组织委员存档。四是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的支部委员进行落实,并按会议要求及时向支部书记口头或书面反馈落实情况。五是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会议记录年终立卷归档。
(三)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委会准备并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内容及主要任务是:一是学习、讨论、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文件及重要讲话等;二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及各种思想政治教育;三是部署工作计划,报告工作,表彰优秀党员。四是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五是讨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评议工作、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六是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事宜。
会议要求:一是党员应自觉参加党员大会,特殊情况应先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二是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每个党员都必须服从,并认真贯彻执行。
(四)局领导班子会
1、会议由局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报请局长确定;
2、需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发言要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意见,以便会议作出决定;
3、局领导班子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举行,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认真遵照执行。
(五)局长办公会
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副局长和与会议议题有关的人员参加;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员记录。会议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批示、决定;
2、研究县委、政府和上级各部门出台的有关工作批示、决定在本局的贯彻实施意见;
3、研究落实领导班子会决定解决的有关事项;
4、听取股室的工作汇报和研究处理疑难重大紧迫问题;
5、研究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解决的有关问题。
(六)工作会议
1、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可按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分管领导,股室全体成员参加;
2、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股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当前各项工作。
(七)干部职工会
1、会议实行轮流主持,实行每周星期一早上8:30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2、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各股室汇报工作,总结上周或前期工作,安排部署工作,通报各项事宜。
3、临时召开的干部职工会根据议题召开。
四、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每天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打扫卫生,整理内务,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岗、脱岗,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考勤登记制度。干部职工遇下乡(出差)或走访企业等情况,需提前告知办公室,以便进行考勤登记。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办公室应每月汇总公示一次出勤情况,出勤情况将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
(三)全局干部职工请假一律凭书面假条,原则上不得以口头、电话等形式请假或请别人代为请假,若遇特殊情况,应先打电话请假,事后补批假条。
(四)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批准,干部职工请假2天及以内的,由分管副局长批准,2天以上的先报股所长、副局长提出意见后,报局长批准。假条经局长签批后于当日送交办公室登记收存。
(五)参加函授学习的,请假凭学校通知,病假需有医院证明,婚假、产假、护理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休假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8]31号)以及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执行,事假超过5天的从当年公休假中扣除。
(七)全体干部职工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
五、办文办会制度
(一)机关必须认真执行各级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制发的文件要求内容准确、简炼,逻辑清楚,文字(包括标点符号)正确。文电呈送阅批必须做到“准确、及时、保密、安全、简便”。
(二)办公室要负责做好文电的接收、登记、送达、回收、归档等工作。文电呈送阅批由办公室接收登记后,急件应及时复印送业务负责人,并呈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后,送有关人员办理。
(三)办公室要每天上午、下午上下班前30分钟各2次查看收取电子公文、电子邮件,并及时转报,紧急事项需及时电话报告。
(四)以招商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文件、报告、请示和其他材料),可由分管领导、办公室、股室工作人员负责起草,但必须经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签,同意后由办公室按要求及时发文或由业务负责股室按要求报送。
(五)拟写的文稿在送办公室之前,要认真审核,文稿经领导审核签批后,由办公室核定报、送、发单位,确定打印份数、编写文号、统一安排印刷、校对、装订和印发。校对时应认真负责,校对完毕后应在审稿签上签署姓名。办公室应做好登记、清点、签收,报送文件要求准确、及时,不得积压和延误,发文后,所有原始稿件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档和处理。文件传阅后,应签名和批示,阅件处理完毕应及时交还办公室,以便往下传阅或进行送处归档、清退工作;
(六)企业客商来信、来电、来访、信访信件、上级下转的信访信件,应做好登记,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能及时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能及时答复的,应及时提交局领导批示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文印管理规定:机关打印机、复合机的使用要节约用纸,材料需双面打印,外出印制材料需经分管领导安排,严禁私用纸张、浪费纸张。打印的文件、材料不得遗失,有关机密事项严禁外泄,印制的份数要从严把关。印出的文件材料要清晰、整洁、美观。公文材料未经领导或办公室同意,不得自行到外打印、复印,否则费用自理。
(八)涉及我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办公室需落实人员做好记录,并提前做好会场布置、物品采购等工作,涉及资金开支事项经按要求报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
六、保密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是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是本制度中的保密文件系指各种载体中标明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刊物的党政文件、资料和未注明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以及未公开的各类会议资料等文件。三是国家秘密文件、电报及各种图纸、资料, 分别由办公室文书和档案人员管理,不准长期放在个人手中。四是要保管好秘密文件、电报、图纸、资料。不要随便堆放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锁在保险柜(箱) 中。五是不准将秘密文件、电报、图纸、资料带回家中、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凡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上级机关公文有关材料,一律不得翻印。六是在普通电报和私人通信中不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办公室文书或档案管理人员登记,不要擅自留存。七是秘密信息,不能在开放的计算机网络系统里贮存、传输。计算机网络传输或贮存秘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八是日常产生的废纸,一律及时进行作粉碎处理,各类党政杂志、简报等收集后交县保密局集中销毁。九是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网络、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讨论机密;十是不在不利于保守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不在普通电话、密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
1、我局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且支前需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2、经费开支必须向局长汇报支付内容,同意后方可支付。
3、其它收入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5、单项支出在3000元及以下的由局长审批,在3000元以上的由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全局只开设基本账户、特设专户、招商引资履约保障金专户和工会账户,除此以外不再开设其它账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三)项目诚信金管理
1、履约保证金缴纳:凡在姚安县境内通过招商引进的并签订正式合同或合作协议的外来投资企业(项目),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本或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项目投资业主应按比例足额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管理及使用:履约保证金系非财政性资金,属缴存的投资者所有,由招商局代为管理,如需使用,需经县人民政府领导批准。招商局设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门负责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和清退工作。
3、履约保证金返还:按项目合同书或协议文本约定的返还条件,由项目投资业主书面提出申请,说明项目启动和实施的具体情况,由项目实施属地的乡镇或引进项目的责任单位签署初步意见,递交县招商局,由招商局各分管领导或联络员,按分管领域或项目联络实施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再由局长签署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经审定符合返还条件的项目,由财务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项目投资业主,履约保证金返还原则是只能返还到缴纳公司对公帐户。
(四)公款借支
1、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 ,须经局长书面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所借公款须小于等于财政核定备用金数额,不允许公款私用。
2、借款人须写“借条”或“支条”报局长审批。
3、出差结束返回后3天内核销借款,不得无故拖欠。
4、大额支出必须使用支票结算。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须说明情况。
(五)费用报销
1、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局长签署意见后转出纳付款。
2、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销清账手续。
3、凡购买1000元以上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要办理验收手续,凭合法的发票报帐,大额采购需2人以上前往,2人以上签字。
(六)职工差旅费用报销
原则上按国家、省、州、县最新规定执行,无新规前按以下标准执行:
1、职工到县外出差,差旅费用报销严格按照《姚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姚办字〔2015〕7号)和《关于调整姚安县党政机关部分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姚办字〔2017〕6号)文件精神执行,下乡补助按周审核,按月报销,出差费结束后7天内审核报销。一是出差往返地交通费用。按照《关于调整姚安县党政机关部分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姚办字〔2017〕6号)文件规定给予报销交通费用。二是住宿费。赴省外及省内州外出差的,按照实际住宿费用凭有效票据进行报销,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赴州内县外出差的,按照实际住宿费用凭有效票据进行报销,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三是伙食补助。赴县外(包含省外、省内州外、州内县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用按照每人每天100元、半天50元执行。另在出差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公务接待的,需请示局长同意,并按接待费用凭有效票据进行实报实销,且不再享受当天的伙食补助。
2、县内下乡补助按照《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开展公务活动交纳食宿费的通知》(姚办字[2013]69号文件)和《姚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姚办字〔201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县内出差(下乡)的,伙食补助按每人每天40元、半天20元执行。在出差(下乡)过程中,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主动按规定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3、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现行暂行办法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 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
4、职工个人借支的差旅费,需在出差返回后3日内结算,最迟不得超过返回当月28日至次月6日前结算,不能长期挂账,影响结算。
5、出县参加会议或培训费用。出县参加会议,在不安排统一乘车的情况下,由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会议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差旅费和伙食补助费。外出参加培训或考察的费用,报销往返当天交通费(自行乘车的)和伙食补助费,其他费用按培训通知(文件)要求,凭有效票据进行报销。
(七)工会活动开支
1、慰问品经费的开支:严格按总工会的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国家法定七个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工会可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在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生病住院时,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在单位职工家庭发生丧事时,慰问标准控制在500元以内。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
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慰问标准不超过300元。
3、工会应积极组织活动
活动以春秋游和健康向上的活动为主,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职工体检,工会活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由工会提出书面申请(活动方案),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经费补助。
八、接待制度
根据招商局工作实际,本着热情俭朴、精打细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应坚持热情节俭、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初次到我县考察、投资意向不明确的客商,一般情况下只负责安排到姚安的首餐接待,住宿根据客人需要推荐或带到宾馆,原则上由客人自己付款。
(二)住宿标准。对需要安排住宿的重要客商,一般安排住标准间。
(三)就餐标准。根据客商生活习惯选择适宜的餐馆,重要客商根据情况报县委办、政府办后统一由县接待办安排。接待尽量节俭,严格执行纪委监察规定的接待标准。
(四)接待原则。需要接待时,由相关人员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向局长请示后确定接待事宜,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
(五)陪餐人员安排。一般情况按对口接待,由分管领导、相关股长及办公室主任安排一人参加;重要接待局长参加,其他人员根据情况参加,陪餐人数严格按纪委监察的规定执行,通知参与人员必须无条件参与。
(六)接待中不得进按摩店、洗脚城、会所、娱乐城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杜绝挥霍浪费。
(七)日常接待由办公室负责,周末和晚上的接待实行值班制度,由值周人员参与做好接待服务。
九、办公用品购置、管理使用制度
(一)单位的全部财产、设备均由办公室登记造册,统一分配使用,并做好监督管理。
(二)所有财产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
(三)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和损坏时,应及时报办公室进行维修。财产设备确实不能继续使用,需经办公室核实,报领导审批,予以报废核销。
(四)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机、电教设备等)和耐用消费品(如计算器等)要妥善保管、使用,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后要自觉进行移交。
十、值班制度
(一)节假日及周末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每个节假日及周末由一名领导带班、两名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坐班,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处理好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务。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人接待、报刊文件签收、电话记录等。有关问题要及时汇报或与有关人员联系 。值班期间受领的各项任务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三)加强防范措施。各办公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公有贵重物品要由专人保管。财会人员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一、联系群众制度
(一)总体要求: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要求,以服务群众、加强组织、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为目的,树牢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主体是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联系和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社区)居民、招商引资企业及其他服务对象。
(二)坚持“三深入”: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蹲点调研和随机调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0天。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
(三)实行“四联户”。通过领导蹲点联户、部门挂钩联户、干部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结对联户对象以困难群众为主,每年要加强走访联系。结对联系户实行动态调整,一般应每2年轮换一次。
(四)开展“三同”体验民情:要定期深入挂钩联系点,住村入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民情恳谈,每次住村走访2-3个村民小组和3-5户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加强党性锻炼,增进群众感情。
(五)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各位班子成员每年要安排一定时间,采取定点接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做到每月接访1天,面对面听取和解决群众诉求。
(六)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围绕有坚强有力的服务核心、有本领过硬的服务队伍、有持续稳定的服务保障、有功能实用的服务阵地、有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服务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八有”目标,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找准服务群众着力点:围绕服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围绕服务民生,解决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围绕服务群众,真正把党委、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群众中;围绕服务党员,加强教育培训和激励关怀,增强党员归属感责任感,激发服务群众内生动力。
(八)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不包办、不代替,支持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和重大项目,必须坚持决策前听群众意见、决策中请群众参与、决策后让群众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九)严肃工作纪律:干部下基层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坚持轻车简从,不层层陪同、不迎来送往、不劳民扰民;严格廉洁自律,住村自付伙食费,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接受土特产、不铺张浪费;做到真心联系、真情服务、真办实事,防止只联系不服务、蜻蜓点水走过场,防止盲目攀比、人为堆砌“盆景工程”,防止走形变味、以扶贫慰问代替联系服务。
(十)开展报告评议:班子成员每年总结报告一次开展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情况。并将开展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述职,接受组织监督;向所联系的基层和群众进行通报,接受基层和群众评议。
(十一)加强检查考核:局党组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群众测评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检查考核,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干部,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上予以体现;对严重脱离群众、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办事制度
(一)办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准确、求实、高效、保密。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讲求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待人接物要和蔼热情,办事要诚实公正,不准弄虚作假,要雷厉风行,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单位实行办事承诺制度:1、当天能办的事决不拖到第二天办;2、领导签发的文件力争当天处理完毕;3、明确时限的工作必须在时限内处理完毕;4、对外来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态度要诚恳,能办的事要优先办理,不能办的要给予明确答复。5、不能办的事不得盲目承诺,已承诺的事要抓紧办理,决不拖延。
(四)实行限时结办责任追究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在接到工作任务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若有特殊情况要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2、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各类活动时,按时到达工作现场,开展工作,对因事不能参加活动的,要主动向负责活动的领导说明情况。3、全体机关干部,对群众来信来访活动,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不能急时办理的,要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一)机关在各种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等(包括收文、收电、发文底稿、领导讲话稿、会议记录、出版物原稿、印模、照片、录像以及各部室文件等),工作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限内,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合同协议统一由招商合作股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档案材料。
(二)机关工作人员或外单位向我单位调阅文件、材料,均应办理借阅手续,附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文件、材料、电报、领导重要讲话稿等,不得带离办公室,且必须根据领导批示传阅,阅后及时归还。
(三)外单位要阅资料,需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并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并做好登记。
(四)档案实行专柜上锁管理,调阅人所调阅的档案材料应严加保管,注意保密,不得转借、拆卷或修改,若有遗失应及时报办公室并负全部责任。
十四、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招商局行政、党组、支部的印章均由办公室主任专人保管,不得多头管理,办公室主任外出时,需委托一人保管。
(二)使用单位印章,须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授权办公室主任批准,并造册登记;对不符合使用印章规定的,监印者不予盖章。
(三)不得在空白纸及空白证书上加盖公章,特殊情况则须经局长批准。对未用完的加盖公章的空白纸及空白证书应及时上交办公室销毁。表彰奖励用印一律以正式文件标明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名字为准,严禁在未经正式行文表彰的奖励证书上盖章。
(四)监印人员要增强纪律观念,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五、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使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班子。
讨论或决定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必须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会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一经决定后,必须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维护班子团结。
定期召开班子会,主要是传达上级组织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有关工作,讨论需要班子会决定的事项
讨论决定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如对重大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作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意见分歧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十六、“招商讲堂”组织办法
第一条 将“招商讲堂”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载体,成为提升机关干部听、说、读、写能力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 “招商讲堂”原则上每周开展一次,每次换一名机关干部、基层干部或外请专家学者作为主讲人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所获经验、所思所想进行宣讲,所宣讲内容要积极向上、健康高雅。
第三条 在“招商讲堂”宣讲前,需认真准备,并将宣讲主题报办公室,宣讲后听取大家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以作为向全县青少年宣讲的题材。
十七、廉政制度
(一)党员和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章》、“八不准”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搞好廉政建设;
(二)作为党员和干部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和为亲属谋利;
(三)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和吃请,不挥霍和滥用公款吃喝;
(四)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和审批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正严明;
(五)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教育的精神和要求,以教育和预防为主;
(六)对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八、公开制度
县招商局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临时事项临时公布,时限较长的事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公布。公开内容如下:
(一)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进展情况、联系责任人进行公开。(投资服务股负责)
(二)对我县的招商项目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姚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州招商网上公开。(招商合作股负责)
(三)对局内人事变动、发展党员、年度考核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张榜公示或在职工大会上公开。(党支部、办公室负责)
(四)党支部深入开展品牌党建等的具体方案、工作计划的公开。(党支部负责)
(五)对干部职工参与向寒窗助学、扶贫联系点等进行的各种捐款、捐物等进行公布。(办公室负责)
(六)事权公开。包括重大决策、年度工作目标和执行情况、行政审批情况、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措施。(办公室负责)
(七)财权公开。主要是招商局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安排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办公室负责)
(八)人事权公开。主要包括人事任免、调配、公务员录用、奖惩等。(办公室负责)
十九、督查制度
(一)由分管纪检的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受局长委托开展工作督查。
(二)督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督查情况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如有违纪,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督查范围:一是县委、政府及县属各部门所安排的工作实施情况;二是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并安排的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三是局长、副局长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五是客商来信来访信件的处理回复情况。
以上制度全体干部要严格遵守执行,并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
二十、奖励
(一)对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职工优先推优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在奖金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
(二)信息工作的考核按《姚安县招商局宣传信息稿酬兑现办法》执行,实行每月通报制度。
二十一、惩处的范围及方式
(一)干部职工违反学习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遵守学习制度的,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的,不按时参加学习,有迟到、早退现象的,不遵守会议纪律,不按要求作交流发言的。
(二)干部职工违反会议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不按时参加会议,有迟到、早退现象的,不遵守会议纪律的。
(三)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旷工的,迟到、早退、脱岗的,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的,不按规定请销假的,不遵守值班规定和纪律,出现空岗或无故不到岗的,不遵守出差、下乡管理规定的,出勤记录有造假行为,不符实际的,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
(四)干部职工违反工作制度(公文处理、文印管理、印鉴管理、信息报送、信访接待、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公务接待、看望慰问等制度)和保密纪律、廉政纪律的。
(五)干部职工对工作执行不力,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重大工作失误的,不服务领导工作安排的。
(六)干部职工违反相关规定和以上纪律要求,被上级纪检、组织部门通报或处理的,以及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参照《姚安县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惩处,且当年不得推优评先,在奖金分配时根据违纪次数进行扣减,每次重大违纪扣减奖金500元,不服从副局长和局长工作安排和没有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2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惩处的方式分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或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十二、附则
(一)顶岗锻炼、借调人员和在本单位的大学生志愿者适用此规定。
(二)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