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姚安县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82号)和《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云政办发〔2014〕56号)要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管局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楚雄州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的提升,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综合的中彝医药服务,为全县中彝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和健康姚安建设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以县中彝医医院为主体、县人民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彝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彝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彝医药服务网络。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更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彝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彝医药服务。
具体目标:到2020年,县中彝医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并保持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水平,至少建有1个—2个中医(彝族医)特色专科专病。县中彝医医院建好“一馆两中心”(即:中彝医名医馆、中彝医治未病中心、中彝医康复中心);县人民医院建设中彝医科,能够规范开展中彝医药适宜技术;县妇计中心建设中彝医妇幼保健康复中心,能够规范开展中彝医药适宜技术;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部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彝医馆,能够规范开展12类以上中彝医药适宜技术;95%以上的村卫生室建设中彝医诊室,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彝医药适宜技术。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均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信息化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40%。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彝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加强县中彝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要求,切实履行好举办县级中医类医院的主体责任,到2020年,县中彝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2.加强县人民医院和县妇计中心中彝医药科室建设。县人民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云卫中医发〔2015〕15号)要求,加强中彝医临床科室和中彝药房建设。县妇计中心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云卫中医发〔2016〕9号)要求,加强中彝医妇科和中彝医儿科建设。到2020年,县人民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彝医科和中彝药房,县妇计中心建成中彝医妇幼保健康复中心,能够提供规范的中彝医药服务。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均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医药服务条件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彝医科中彝药房建设,配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诊疗设备。村卫生室要配备与开展中彝医业务相适应的诊疗设备。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云卫中医发〔2015〕14号)要求,到2020年,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部乡镇卫生院设有标准化的中彝医馆(包括中彝医诊室、中彝药房、中彝医理疗室)和中彝医康复病床,能够规范开展12类以上中彝医药适宜技术;95%以上的村卫生室建设中彝医诊室,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彝医药适宜技术。信息化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40%。
4.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科、肛肠科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鼓励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允许经综合考核合格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彝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5.夯实基层中彝医药人才队伍。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色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工作。继续加强乡村医生中彝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认真组织做好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到2020年,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部乡镇卫生院中医(含彝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9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00%的乡村医生取得《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合格证》并能够提供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6.加强基层中彝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对现有基层中彝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为栋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人才12名;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鼓励参加大专学历教育。县中医医院要建有1个—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中彝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彝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彝医药骨干人才。
7.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彝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基层临床类别医师中彝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彝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将中彝医药作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自2017年起,同时具备《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才能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8.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彝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在深化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通过实施基层中医药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完善职称评聘制度、提高人员工资待遇等措施,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彝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支持开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一体化管理,把单位人变为系统人,将人员编制定在县中彝医医院或乡镇卫生院,试行“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定期轮岗,上下流动,推动人才资源下沉。支持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中彝医药人员到基层开办中彝医个体诊所。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9.加强中彝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中彝医医院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肛肠、老年病等中彝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急诊科、医技科室建设,强化中彝医诊疗技术水平,推广实施至少30个以上病种中彝医诊疗方案,提高中彝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基本标准》,继续保持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县人民医院应加强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成不少于3个中彝医药特色专科,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彝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县妇计中心应着力建好中彝医妇科、儿科,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彝医诊疗服务能力以及健康问题保健指导和干预能力;基层医疗机构应推广多种中彝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基层中彝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彝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通过协作医院、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县中彝医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施行紧密型的县乡中彝医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10.提高中彝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专题培训,积极发挥县中彝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妇计中心技术指导作用,提高中彝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到2020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彝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5%。充分发挥中彝医药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彝医药健康管理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彝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中彝医药内容应不少于40%。
11.拓宽中彝医药服务领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彝医诊疗外,还应提供咨询指导和人员技术培训,积极向居民推广中彝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方法。同时,根据城乡居民中彝医药服务需求,不断完善中彝医药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项目。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彝西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彝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中彝医健康档案,建立中彝医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治未病服务、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县中彝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或与养老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探索中彝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面向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学校、乡镇企业等功能社区人群,开展针对性的中彝医药服务。注重发挥中彝医护理在社区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中的独特作用,提供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健康宣教等中彝医护理服务。
12.推进基层签约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逐步将签约对象扩展到普通人群,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家庭签约服务中均有中彝医药服务内容。在推进签约服务过程中,要注重签约服务效果,努力让居民通过签约服务能够获得更加便利的中彝医药服务,引导居民主动签约。同时,要积极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中彝医药服务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彝医药信息化建设
13.加强县中彝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纳入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与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云南中医学院远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VPN)作用,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医教协同。
1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医馆中彝医综合服务区健康信息云平台建设。功能涵盖中彝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中彝医药健康管理等,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15.推动“互联网+”基层中彝医医疗。县中彝医医院和基层中彝医馆要大力发展中彝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彝医医疗服务应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及时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让群众享受到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彝医药服务。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彝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
16.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省、州、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县人民医院中彝医科作用,加强基层中彝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实际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注重培训实效,将中彝医药适宜技术临床应用普及、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彝医药服务技能提高情况以及城乡居民医药费用降低情况等,作为基层中彝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评判标准。
要充分依托县中彝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行政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彝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2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6类以上中彝医药适宜技术,确保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彝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12类以上中彝医药适宜技术,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彝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彝医药适宜技术。各乡镇要加强对民族民间中彝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
17.建立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县级基地要确定至少10名、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至少要确定2名、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确定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县级区域内和本机构内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要建立适宜技术推广考核奖惩机制,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县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年度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工作
18.加强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以紧密型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所有乡镇卫生院必须达到全覆盖,通过对口支援能够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对口支援以派驻支援队伍为主,设备和资金支持为辅,充分发挥支援队员特长,在承担当地常见病、多发病中彝医诊疗任务的同时,培育至少6类中彝医药适宜技术,通过开展临床带教、技术指导、专题讲座等形式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提高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指导受援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彝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七)进一步加强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深入开展
19.深入开展中彝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以“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养生保健素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中彝医药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积极配合使用“云南中医”公众微信平台和中医药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彝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推广《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普及中彝医药知识、养生保健理念和方法,到2020年,县域内公民中彝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三五”初期提升10%。
(八)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彝医药规范管理
20.进一步加强中彝医规范管理。加强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彝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彝医诊疗规范,中彝医病历、处方等中彝医医疗文书书写要符合《中医病历书写规范》《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有关规定,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21.进一步加强中彝药使用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应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中彝药饮片和煎煮中彝药的质量;开展中彝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促进中彝药饮片合理应用;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中彝成药类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对乡村中彝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中彝草药要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22.进一步加强中彝药质量管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中彝药经营企业中彝药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中彝药采购程序,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药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3.进一步加强中彝医药评审评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年度校验和绩效考核中将中彝医药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列为必备条件,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中中彝医药内容和分值所占比例不低于15%。在县中医医院年度考核标准中,将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作为关键指标之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定期研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困难和问题;县卫生计生、财政、发改、人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基层中医药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安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
——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卫生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将中彝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统筹考虑,统一安排。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县中彝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大人才培养、中彝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急诊急救能力、基层医疗机构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发改部门要加大对县中彝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将县中彝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列入国家“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给予立项支持。
——人社部门要完善鼓励基层提供和使用中彝医药服务的医保倾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彝医诊疗项目、医疗机构中彝药制剂和中彝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吸引中彝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的鼓励政策,建立适应中彝医药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定加强基层中彝药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中彝药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责任、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明确的考核内容。
(三)强化政策落实,落实政府对基层中彝医药投入补偿政策。切实增加基层中彝医药投入,重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彝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县中彝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基层中彝医药人才培养引进。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对县中彝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县中彝医医院发挥中彝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有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彝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全面实施《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及时完善、调整中彝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促进中彝医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落实医保对中彝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在规范中彝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医疗机构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彝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的范围;在推进医保支付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医药医保支付比例,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彝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在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时,探索按区域内中彝、西医各病种综合平均成本测算,实现“同区域、同级别(医院)、同病种、同费用”,引导基层医疗机构运用成本较低、疗效较好的中彝医诊疗项目。
鼓励和规范中彝药饮片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占比控制范围等政策。加强中彝药饮片合理应用管理,采取加强中彝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建立专项点评制度等措施严格控制中彝药饮片的不合理使用。
(四)强化项目带动。县级积极争取国家、省州级项目支持,同时加大本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提升工程各项重点任务。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规定及全省、全州发展中医药大会精神,切实加大基层中彝医药投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投入、相互配合的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强化示范引领。全县积极号召各乡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对创建工作积极、创建效果好的乡镇给予表彰。确保2017年底,我县实现创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
(六)强化考核督查。县人民政府将提升工程纳入本地深化医改“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将重点指标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围绕提升工程“十三五”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对账盘点”,加强督促检查。县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提升工程“十三五”考核评价指标要求,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的考核。
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将年度考核督查结果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并将考核督查结果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分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合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提升工程的宣传引导,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彝医药人员主力军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及时将各乡镇好的经验做法或基层中彝医药重大工作报县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