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职权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5〕13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办发〔2015〕16号)和《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姚办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等31个部门、栋川镇等9个乡镇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365asia向社会公布,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范县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县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以及救济途径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共性责任是指公职人员均须承担的保密、廉洁等党纪政纪责任,如不履行职责、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保密责任、廉洁责任等具体责任。共性责任追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18号)等。
二、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县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各乡镇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职权,原行使的直接面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职权未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不得继续实施。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职权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本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含对行政相对人不产生直接影响的抽象行政行为和政府内部管理行为,如宏观政策的制定、各类规划的制定、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等,该类职权由各部门按“三定”规定执行。本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当中,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招商局等3个部门无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
三、加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县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县级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由行政职权行使单位提出,经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运行。要以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地见效。要及时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的行政职权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五、此次公布的姚安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将在楚雄机构编制网、省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以固定栏目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878—5718497;监督电话:0878—12310;电子信箱:yaxbbzhg@163.com。
特此公告。